中华全国妇女儿童用品协会 全国妇女儿童用品网----孕妇婴儿用品 妇女儿童保健食品 饮品 儿童文具、玩具类 女性卫生用品 美容、美发、化妆类 女性珠宝饰品与手表 孕妇婴儿招商 招商加盟 保健食品 其它用品

首页 | 关于协会 | 理事单位 | 会员单位 | 用品中心 | 采购信息 | 供货信息 | 招商加盟 | 出口合作 | 国际交流 | 联系我们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中华全国妇女儿童用品协会“ China Women and Children Consumable Associations”(英文简称:CWCCA)是由国务院香港政府特别批准成立的非赢利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会员由我国各妇女儿童用品生产企业、服务机构、以及业内人士自愿组成。
    协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四项基本原则,为构建我国和谐的妇女儿童用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并加强与世界各国在妇女儿童用品领域的贸易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始终不渝的坚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和广大的消费者。以推动我国妇女儿童用品企业的良性发展,创造经济与社会效益为己任。
协会联络、团结国内外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企业、及各界人士,以发展健康、绿色、时尚的妇女儿童消费用品为纽带,加强内地、港澳与世界各国在市场商务领域的合作,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双边、多边产品的贸易发展。积极推进我国国际品牌战略的实施;为推动我国轻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我国及其它地区经济的繁荣做出贡献。
    协会现与中国妇女儿童用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通力合作,共同扶持我国中小型妇女儿童用品生产企业走向国际化,国际集团公司将采购协会审核后的会员企业产品进行国内及国外出口销售。
协会愿与各相关企业建立友谊,诚挚邀请各诚信、产品质量合格单位加入本会,共同发展。
 
 

业务范围
  1、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法规等,并指导本行业正确贯彻执行。
  2、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严守财经纪律,服从市场管理,制定和实施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本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
  3、调查研究本行业发展变化的情况,总结经验,分析现状,发现总是和提示发展趋势,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要求和愿望,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4、推动企业改革与发展。
  5、建立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6、培育和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品牌力度。
  7、协会联合国际集团公司开展与国内外商会之间的贸易合作,境外相关行业经济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8、接受企业委托,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才。
  9、加强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体成员素质。
  10、接受政府部门和各理事、会员单位委托的各项任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导讲话:

吴仪 国务院副总理
  构建质量信誉品牌时代,创中国世界级品牌。

李长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以质取胜,争创品牌。
王众孚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企业信誉建设。
...........................................................................................................
王治国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决定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陈邦柱 中国质量协会会长
  维护中国企业的品牌信誉。

冯并 中国经济日报社总编
  没质量、没信用就没有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大事记:>>>>以下内容全部为新闻转载!

 

 
全国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议
 
       全国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2月13日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张梅颖出席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作会议总结。

  黄晴宜说,这次执委会议的召开适逢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不久。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务实高效。她说,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描绘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促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妇联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神圣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进一步形成了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广泛共识。

  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黄晴宜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要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她说,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极端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真正做到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切实促进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人心,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妇联工作。

  第二,要密切关注和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她说,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引领广大农村妇女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现自身的新发展,努力使城乡广大妇女就业有岗位、创业有平台、发展有基础,进一步加大妇女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力度。要依靠法律政策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第三,要精心安排部署明年的各项工作。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四,要全力筹备召开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要召开的中国妇女十大是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我国各族各界妇女的一次历史性盛会,是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充分认识召开中国妇女十大的重要意义,举全国各级妇联组织之力,共同开好这次大会。要认真总结谋划、加强社会宣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黄晴宜所作的工作报告、《关于替补、增补全国妇联第九届执委的决议》及《关于召开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0年)》。

  11位执委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主持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巴桑、刘雅芝、莫文秀、赵少华,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张世平、王乃坤出席会议。

陈秀榕主持会议
举手表决

鼓掌通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妇联工作的新局面

——在全国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07年12月11日)
黄晴宜

黄晴宜做工作报告。(徐建军/摄)

 

一、关于2007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地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推进妇联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迅速下发通知,举办专题学习班和座谈会,研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组织妇联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到基层宣讲,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

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青妇联组讨论时作了重要讲话。14,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妇联报送的七份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全国妇联及时下发学习贯彻意见,成立城乡妇女统筹发展、妇女儿童维权、和谐家庭创建、家庭教育及留守流动儿童、基层组织建设等五个工作组,进一步就妇女儿童发展与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妇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加大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妇女发展的力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动员组织妇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才智。一是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重心下移、互动联动、抓点带面、统筹推进,探索以城带乡、资源对接的有效载体,创建县级以上巾帼示范村”2万多个。大力开展两牵手、一扶持百岗联百村、百企带百村等活动,与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等联合出台促进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向妇女发放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协调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从培训、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妇女的扶持力度,推动5.2万个巾帼文明岗和企业与农村妇代会、巾帼示范村结对牵手。启动市场带千村活动,带动4.6万多个社区和村庄的妇女从事来料加工和手工编织,带动310多万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妇女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建设新农村发挥作用。二是激励妇女立足岗位争创新业绩。深入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为下岗失业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新提供就业岗位50多万个。深化巾帼建功活动,推动巾帼文明岗进行业、进社区、进村镇,通过岗村联动共建新农村、岗区联动共创和谐社区、岗岗联动共促行业发展。三是健全区域妇女合作发展机制。25个省区市妇联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妇女组织分别参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西南、西北等区域妇女合作组织及项目协作,促进了区域妇女儿童事业的共同发展.

       第三,加强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依法维权、源头维权、实事化维权和社会化维权,着力加强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协调妇女儿童利益关系。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在妇联组织的推动和配合下,13个省区市完成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改。与8部委联合制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意见。二是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与国家信访局联合表彰先进、总结部署工作,10个省区市妇联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帮助中心,各级妇联全年处理信访投诉30多万件。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成立妇女法制宣讲团,启动妇女普法大讲堂,创建100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三是有效调处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投诉站点等建设,加大推动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工作力度,促进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加强平安家庭创建,建立100流动妇女平安之家1000零家庭暴力示范区1万个平安家庭示范点。四是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实效。在去年对31个省区市全面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督导的基础上,协调党政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两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两纲目标和指标的充实调整工作。开展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深入妇女开展艾滋病防治宣教工作。进一步实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项目,为新疆等地3万多名妇女开展妇科病检查,帮助1300多名艾滋致孤儿童寻找爱心家庭,为基层妇女儿童提供服务。

       第四,立足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妇女增强能力、全面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以加强妇女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主题召开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制定《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0年)》(草案),推动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妇女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六级教育培训网络的作用,深入实施5123”培训计划,对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骨干进行多种形式的分级分类培训,受益妇女群众达2700多万人次。加强女子院校建设,推进女性职业教育的发展。对女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促进提高女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以典型的力量引导妇女。配合中央文明办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了中国十大女杰、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级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以及女科技工作者、女企业家、女农民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

        第五,广泛开展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巩固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贯穿于妇女和家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贡献力量。一是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组织和谐家庭大讲堂现代女性大讲堂等进城乡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发展社区家庭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倡导和谐精神、弘扬文明风尚。二是引导家庭参与和谐创建活动。以和谐家庭建设为主题,深化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完成文明家庭建设测评体系的制定及试点工作,新创建300个国家级美德在农家示范点。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教育,促进了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妇女、家庭和社区开展节水、节电、拒绝白色污染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三是引导妇女儿童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成功举办迎奥运·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在女职工中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主题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参与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等系列活动,加快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建设,激发妇女儿童迎接奥运、参与奥运、服务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

        第六,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和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努力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工作,促进优化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环境。一是切实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认真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组建双合格家庭教育报告团,开展以亲子携手、强健体魄、保护环境、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国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推动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重点难点问题。与中组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实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推动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相关指标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儿童发展纲要的指标体系。三是着力为儿童发展办实事。继续在22个省区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与有关方面合作开展儿童保护体系、救助弱视儿童、预防出生缺陷和防治碘缺乏病等项目,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

       第七,强化与海内外妇女的交流,大力加强妇联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工作。广泛争取海内外妇女的支持和参与,共同为我国对内建设和谐社会、对外推动和谐世界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深入开展妇联统战联谊工作。健全与各级政协女委员、各民主党派妇委会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与爱国宗教妇女团体的联谊。积极配合筹办妇女界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澳门回归8周年活动,促进港澳与内地妇女儿童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海峡两岸妇女间的交流,邀请台湾中华妇联总会等来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与台湾妇女的交流活动,增进两岸妇女的相互了解,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大力拓展妇女对外交流工作。在国家框架内成功举办第四届中俄妇女文化周和中韩、中日、东盟10+3等大型妇女友好交流活动,与澳大利亚等国妇女组织的交往实现新突破,与海地、多米尼加等未建交国家妇女组织的交往取得新进展,出席了世界农村妇女大会、东亚性别平等部长级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举办《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国家级研讨会及东盟与中日韩妇女培训班,成立了中国东盟妇女培训中心。新增和执行联合国等国际合作项目910万元,向16个发展中国家妇女组织提供小额物资援助530万元。规范外事工作管理,制定《全国妇联外事工作发展规划(2007-2010年)》,对外宣传妇女事业新成就,为提升国家形象作出积极的努力。

        第八,坚持固本强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落实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了妇联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认真总结推广妇联+协会+各类妇女团体等组织模式,进一步加强团体会员工作。22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作出了部署。二是加大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力度。实施妇联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完成对2140名地县级妇联干部和2900多个县(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的轮训。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和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建立完善21个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促进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因地制宜,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发展、完善机制强化维权、扎实服务关爱儿童、创新思路扩大宣传、围绕和谐拓展外交、夯实基础增强能力,使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妇女的发展还不平衡,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更加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二、关于2008年的主要工作,

      明年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以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妇女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家庭社区和谐创建、组织妇女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为重点,着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着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团结带领亿万妇女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人民团体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要更加自觉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和推进妇联工作。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进一步明确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妇联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发挥优势,团结动员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第二,深化统筹妇女发展工作,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新贡献。完善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妇女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创新实践。要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妇女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网络。认真总结双学双比活动开展20年来的经验,加大巾帼示范村创建、两牵手、一扶持市场带千村等工作力度,促使各类优势资源向农村妇女倾斜,通过提高妇女素质、培养女创业带头人、提升组织化程度等举措,引领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增收致富。深化巾帼建功活动,通过岗村、岗区、岗岗互动,引领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重点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和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做好帮扶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妇女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妇女共同发展。要加强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妇联配合、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妇女教育培训机制,推动落实面向妇女和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女子院校和各级妇干校的建设,重点抓好对基层妇女干部、女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以及创业妇女、家政服务人员等的示范性培训及远程教育培训,支持女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鼓励女职工踊跃参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妇联干部的创新能力,培养合格的妇女劳动者和高素质妇女人才。要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深化三八绿色工程巾帼生态庭院创建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履行好维权职能,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拓展参与渠道,提高维权实效,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要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维权行动计划,推动在新一轮国家五年立法规划中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有效跟进农民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构建畅通的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加强维权阵地建设,推动加大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典型案件的力度。全面实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公民意识、强化公民责任。大力实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重点为农村妇女和留守流动儿童、外来务工妇女、老龄妇女等提供法律帮助。要推动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继续做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的后续工作,加强两纲示范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村委会中女性比例等问题的调研和督导,推动各地在一些重点难点指标上有新的突破。继续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女干部的工作。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突出问题。以帮助解决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失地妇女、农村失学女童和留守、流动、流浪儿童等的生存发展问题为重点,探索建立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做好公益慈善事业和春风送岗位、小额信贷等便民利民项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努力。

     第四,切实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凝聚广大妇女昂扬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对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选树各类道德楷模和妇女先进典型,促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支持妇女报刊出版单位积极参与文化创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教育、引导妇女中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织各行各业妇女踊跃参与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等多种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家庭健身迎奥运、社区家庭志愿者服务奥运、少年儿童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等活动,完成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建设工程,引导妇女儿童和家庭迎接奥运、奉献奥运。要扎实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和谐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文明家庭创建测评工作,深入推进家庭助廉教育,认真开展妇女和家庭的人文关怀及心理疏导工作,立足社区建设一批心理和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咨询站点。认真举办好第四届中国家庭文化艺术节,建设一批进城务工妇女书屋,为妇女和家庭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服务。

     第五,加大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履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维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权益,积极推动少年儿童的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创新发展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评估方案及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加强城乡社区等家长学校建设,培育家教队伍,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要深入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推动完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一批社会关爱模式,深化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面向女童开展教育培训,维护女童权益,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女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研究探索妇联系统儿童活动阵地的发展方向及模式,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切实发挥实践育人功能,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

     第六,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交流,更好地为国家统战工作和总体外交工作服务。发挥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工作的优势,凝聚海内外妇女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努力。要不断拓展与各界爱国妇女及港澳台妇女的交流联谊。充分发挥各级政协女委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妇委会的优势和作用,密切与各民族、各宗教、各阶层妇女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和壮大妇女爱国统一战线。完善与港澳台妇女交流合作机制,发挥港澳执委、特邀代表的作用,共同促进内地和港澳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扩展与台湾妇女和妇女组织的联系网络,进一步做好争取台湾妇女民心的工作。要不断加强与世界各国妇女的交往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大国、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加强与未建交、新复交、新建交国家妇女机构和组织的交往,加强与一些国家新一代女性领导和青年女政治家等的交流,认真举办好中英妇女文化周等大型交流活动、第二届中国——东盟妇女论坛等,积极参加东盟与中日韩框架内有关妇女问题的会议,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妇女交流与合作,在国际妇女事务中争取更大作为。进一步争取国际合作项目资源,更好地为国内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服务。

     第七,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妇联组织和干部的双五能力,努力开创妇联工作的新局面。要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认真总结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的经验,深入研究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百千万示范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创建活动和争先创优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加强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妇委会以及工作在各条战线的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的联系,加强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社团的服务与指导,共同做好新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切实加强党章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干部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教育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建设,深入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完成《中国妇女运动百年史》的编写任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把主要精力放在源头参与、调查研究、争取资源、协调推动上,更加有效地精简会议、文件和评比活动,努力为妇联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使工作真正落实在基层。

     第八,认真筹备开好中国妇女十大。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把筹备召开中国妇女十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总结成就,科学谋划未来,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对妇联章程进行修改,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大力推进妇女理论研究体系、妇女教育培训体系、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体系、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确保将中国妇女十大开成一个高举旗帜、继往开来、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一、制定新“两纲”的背景

    九十年代,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2000年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两个纲要的实施成果,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五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执行成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国家报告)》,分别于2000年6月和12月提交联合国23届妇女问题特别会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体现了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获得一致好评。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以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今年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于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制定新“两纲”的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是全国广大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国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新“两纲”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与国际上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接轨,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3.面向全国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新“两纲”的目标设置既面向全国,代表和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又尽可能地考虑地区差异,突出西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

    四、新“两纲”的体例、涉及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体例:新“两纲”包括五个部分:前言、总目标、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主要目标都是在衡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目标;策略措施按照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划分,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任务和办法。

    (二)领域:妇女纲要设置了6个领域: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儿童纲要设置了4个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

    (三)主要内容:

    1.妇女纲要。

    妇女纲要6个领域共设置了34项主要目标、123项策略措施。与'95《纲要》相比,减少了主要目标的数量,加大了策略措施的比重。6个领域涵盖了'95《纲要》的所有内容,反映了我国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持续发展的趋势。

    妇女与经济:从赋予妇女经济权利着手,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贫困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的经济权利。强调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促进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减少贫困妇女数量,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从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推进妇女民主参与进程着手,提出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在更大范围内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强调女干部在各级政府领导层所占的比例。提出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注重妇女在基层民主参与中作用的发挥;倡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妇女与教育:从依法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着手,提出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妇女中等和高等教育、妇女素质教育、妇女终身教育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强调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教育资源的权利,扩大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注重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终身教育水平,培养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妇女与健康:从提高妇女生命质量着手,提出提高妇女预期寿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为流动人口妇女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控制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把重点放在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维护妇女健康权利上。强调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妇女与法律:提出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等6项主要目标。强调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随时关注妇女的法律保护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的不法侵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与环境:从改善自然环境和优化社会环境着手,提出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和决策程度、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等6项主要目标。将优化社会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妇女提供了主动参与的机会和条件。在社会环境方面,强调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权利。针对我国老龄化趋势,关注妇女的养老保障问题。

    2.儿童纲要。

    儿童纲要4个领域共设置了18项主要目标、53项支持性目标、70项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将儿童卫生保健拓展为儿童健康,增加了增强儿童体质、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针对目前未成年人吸烟、吸毒人数增加和性病、艾滋病、结核病呈增长蔓延趋势等问题,增加了儿童卫生保健教育的目标。保留了原纲要关于降低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 亡率等重要目标。

    儿童与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仍作为最主要的目标,并在目标值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发展特殊教育,保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残疾儿童、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还提出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等目标。

    儿童与法律保护:增加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 等主要目标。

    儿童与环境:包括改善自然环境、优化社会环境和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三方面内容。增加了提高空气质量、森林和绿地面积、为儿童提供娱乐时间、安全用品、健康精神产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等社会环境方面的目标,突出了对残疾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的保护。

    五、新“两纲”的主要特点

    1.明确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四项基本权利。江泽民主席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一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进了妇女纲要的总目标,在策略措施中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意义。将“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写进了儿童纲要的总目标。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作为儿童纲要的主要目标,这四项权利是《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的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突出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针对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原“两纲”的执行情况,将原妇女纲要中的11项主要目标、儿童纲要中的10项主要目标进行分类、归纳,充分涵盖到经济、政治、教育、卫生、法律、环境六个方面。

    3.注重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新“两纲”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持续发展的趋势,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与原“两纲”相比,新“两纲”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

    4.明确实施的责任主体。策略措施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在总结原“两纲”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将策略措施分为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进一步强化不同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各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和任务。

    六、抓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要组织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新“两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级妇儿工委要将学习、宣传“两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

    2.做好新“两纲”的贯彻实施工作。地方各级妇儿工委要协助政府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地的规划目标要突出地方特点,具有可行性;策略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要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通力协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发展涉及各部、各行业,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要充分调动全国广大妇女儿童主动参与纲要的实施。妇女儿童是实施纲要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纲要实施的重要力量。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挖掘自身潜力,提高自身素质,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大业,在参与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新“两纲”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吴仪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会上要求
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切实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007年4月11日电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妇儿工委主任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深入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吴仪说,国务院妇儿工委四届一次全会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做了大量有影响、有创新、有实效的工作。通过两纲中期评估和督导来看,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总体进展较好。妇女发展纲要六个领域中可量化的45项指标,有28项已达到2010年目标;儿童发展纲要四个领域中可量化的50项指标,有30项已达到2010年目标。同时,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各级妇儿工委自身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吴仪指出,200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后期的开启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围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这个中心,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以及两纲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达标难度大的工作任务上,放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力求在解决妇儿卫生保健、妇女就业、生育保险、出生缺陷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儿童安全、未成年人犯罪和学前教育等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要加强和改进实施妇女儿童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测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实施妇女儿童纲要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温家宝: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吴仪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据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于8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广大妇女儿童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温家宝指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还要作出很大努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任务还很艰巨。

  温家宝强调,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妨碍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重视解决妇女的就业困难。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消除性别歧视,关心女大学生就业,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机会,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要保障所有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护女婴,关爱女童,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严禁非法雇用童工,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

  温家宝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妇女儿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时代主题。广大妇女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培养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健康快乐地成长。

  温家宝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工作。

  第一,要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如期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

  第二,要形成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合力。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视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各级妇儿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风尚。

  第三,要切实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能力,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要加大对农村妇女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与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教育、公共卫生事业,努力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做好妇女扫盲工作,让适龄儿童特别是女孩子都能上学读书。要使农村妇女儿童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逐步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妇儿工委主任吴仪主持会议并作了工作报告。她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新世纪以来全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明确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任务,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主线,认真做好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纲要发展目标,全面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吴仪同志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和能力建设,不断推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期间,温家宝等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与会代表,并向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了奖。卫生部、农业部和吉林、山东、广东、江苏、辽宁、新疆、北京7省(区、市)代表作了大会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国务院妇儿工委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妇儿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出席了会议。

———————————————————————————————————————————————

 

全国学习型家庭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出席会议并讲话。黄晴宜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妇联宣传思想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把握需求、强化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动和谐的性别文化建设,巩固广大妇女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立足基层、夯实基础,用和谐家庭建设统领妇联开展的各类家庭创建活动,统筹推进城乡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要整合力量、协调资源,从家庭的特点出发广泛开展家庭志愿活动,建设一支宏大的家庭志愿者队伍。通过创建和谐家庭,引导广大家庭树立以德治家、以爱暖家、以学兴家、以廉守家的和谐家庭建设理念,立足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服务于社会和谐。

————————————————————————————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介绍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及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等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黄晴宜。

————————————————————————————

2007年04月11日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妇儿工委主任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

————————————————————————————

 




 

  

 

 

 

 

 

 
无标题文档
 相关网站导航

中华女性网 | 中国妇女报 | 中华智慧女性网 | 中国妇婴保健网 | 中华女性健康 | 中国母亲 | 中国母亲文学网 | 农家女网 | 中国儿童 | 伊人风采网

TOM女性网 | 千龙伊始 | 瑞利女性网 | 康易网 | 健康网 | 家庭医生网 | 中国婚嫁网 | 中国婚礼网 | 中国结婚网 | 女性经理人网 | 国际旅游 | 国内旅游
阿里巴巴 | 淘宝网 | 慧聪 | 网易 | 雅虎 | 新浪 | 搜狐 | 百度 | Google | 人民网 | 中国人 | 中华英才网 | 前程无忧 | 早报网 | 新华网 | 博客网
首页 | 关于协会 | 理事单位 | 企业会员 | 用品中心 | 采购信息 | 供货信息 | 招商加盟 | 出口合作 | 国际交流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华全国妇女儿童用品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领行国际中心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67072  传真:010-67167072